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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开展201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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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统字〔2011〕12号
各有关单位: ____根据广东省统计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》(粤统字〔2011〕28号)精神,现将我市开展报名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报名条件 ____(一)拥护党的基本路线,遵纪守法; ____(二)热爱统计工作,能够履行岗位责任,完成本职工作任务,遵守职业道德; ____(三)资格要求: ____1、初级资格 ____初中毕业且工作满十年或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人员。
____2、中级资格(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人员均可报考) ____初中毕业工作满二十年,专业工作满十五年,任初级职务满四年; ____高中或中专毕业,专业工作满十五年,任初级职务满四年; ____大学专科毕业,专业工作满六年; ____大学本科毕业,专业工作满四年; ____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学士学位,专业工作满二年; ____获得硕士学位,专业工作满一年。
二、报名时间、地点 ____请于6月8日—6月17日到市统计局办公室(市府大院内,电话:2238188;联系人:谢春)报名。
三、报名办法 ____提交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(A4纸复印),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正面同底相片四张。
四、报名、资料费用 ____按照省、市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费。 ____1、参加初、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需交纳报名费、试卷费、评卷费、考务管理费100元。(每科50元)。 ____2、考试用教材:初级资格考试用书每套66元(含培训指南和学习指导与习题);中级资格考试用书每套108元(含培训指南与学习指导与习题)。 ____3、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、中级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。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“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”专栏,网址域名为:http://www.stats.gov.cn/tjzyjszgks/。 ____4、全部收费均为代收,全额上缴清远市局。
五、考试时间、科目 ____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6日。具体考试时间、科目安排如下: ____(一)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: ____上午9:00—11: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____下午2:00— 4: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
____(二)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: ____上午9:00—11: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____下午2:00— 4:30 统计工作实务
六、考场设置 ____按有关规定,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只设置在地级及以上市的国家高考定点学校,清远地区只在清远市区设置考场(考场位置和考试的其他事项届时通知)。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○一一年六月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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